我祇能旁觀,祇能祈禱嗎?

我七 • 一缺席,有人以為我退出了戰場,其實我是去了羅馬。雖然我空手回來,但至少我以最誠懇的態度,警告了「教廷」:「你們正走上了負賣國內教會的最後一步。」

缺席七 • 一我是很不捨得的。回來以後也不敢對在香港發生的事多說話,因為事情發展得這麼快。

回來後我有宗教節目、記者來訪、獄中探友、基金會開會等,很忙,要追上所有新聞也不容易。

前天加爾默羅聖母紀念日,我步行兩個小時去了赤柱聖衣會修女院朝聖,求了聖母,也鼓勵修女們加緊為大陸教會、為香港社會獻上祈禱。加爾默羅山是默禱的地方,也曾是厄里亞與假先知比試的地方(列上18:21-40)。

今天我靜靜坐在房裡,問自己:「我祇能祈禱嗎?我祇能旁觀嗎?」我猜想着事情將會怎樣發展,越想越害怕。

林鄭和建制派已成功引起了警民之間的仇恨。警察的行為不像是為保護治安維持秩序,所用暴力實在過分。示威者也不顧一切,雞蛋不怕向高牆挑戰:『二百萬「和理非」市民的汗淚什麼都得不到,不如讓我們和「敵人」同歸於盡吧!』

有人說這正是林鄭和建制派的陰謀。多麼可怕!但竟不難相信!

如果第一個喪命的是警察,政府一定會辦一個隆重的喪禮(慶祝陰謀成功!)。市民又會怎麼反應呢?

如果第一個喪命的是示威者,會不會有三百萬人出來遊行?但遊行後又會發生什麼?

這瘋狂形勢無論怎樣發展,我怕政府遲早將不能控制局面而要宣布緊急狀態請解放軍出來「執法」,我們心愛的香港就完了!這一切不會影響今年十 • 一(立國七十年)的大慶祝嗎?習大大會讓這一切發生嗎?

這悲劇已不能阻止了嗎?

讓我們相信祈禱,祈禱能解開林鄭的舌頭說出「撤回」兩個字。祈禱能使撐「惡」的人,就算不為正義,也為自己的前途接受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除了祈禱我們還要繼續支持「和理非」的遊行。對那些勇敢的「義士」,我(們)呼籲他們千萬要小心:「我們不能少了你們,不要跌入敵人設的陷阱。兵法中有攻、有守!有進、有退!」

德高望重的前首席法官以為特赦行不通。我不明白。世界裡不是有特赦這件事的嗎?如果發生的瘋狂的事,好像是惡魔對我們人類的陷害,我們不是都該自救嗎?七十年大國慶不是給習大大一個好機會,讓他和「惡魔」劃清界線嗎?

上主,我恐怕說了一堆糊塗可笑的話,但你不是曾用一匹驢子說了先知的話嗎?(戶籍紀,22章)


【讓我加多一句】

警察成了我們的敵人嗎

記得「佔鐘」那年的九月廿七日上午,我路過金鐘,見到人民廣場內一群學生圍着旗杆,他們又被警察們包圍着,有人給我說那些學生自前一晚沒有吃東西、沒有飲水、不能去廁所。

我拿起一個「大聲公」對鐵欄內的警察說:『各位警察哥哥、姐姐,不要忘記你們包圍的這些都是你們的兄弟姊妹,不要虐待他們。你們有沒有在教會學校讀過書的?有沒有聽過天主十誡?我們聽天主的話就該「愛人如己」。拜託,拜託。』

我講了這幾句話,有幾位記者遞水給那些學生,警察們都當沒有看見。

我曾多次說過那些用過份暴力的警察該是害群之馬的少數,但最近這樣的警察似乎不少,難道現在屬「藍絲帶」族的才被取錄當警察?或者「藍絲帶」的警察才自作奮勇出來面對「暴徒」?

不過,按某「陰謀論」他們恐怕成了政權的工具,恐怕有人用警力(真如他們也用法庭)來解決他們造成的政治問題?如空城計、困獸計,不是證實那「陰謀論」嗎?那末警察們不是我們的敵人,他們也是受害者了。

為了關心我的警察弟弟妹妹,我不後悔將來我的話成為「煽惑警察」罪名的證據。

紀律部隊內的紀律當然很重要,但良心的聲音來自天主。記得那年法庭審判槍殺最後一個企圖攀越柏林圍牆的市民的警察時,辯方律師說:「他無罪,因為他祇執行上司的命令」,判官卻說:「上司要他開槍,但他(如果聽良心的聲音就)可以射高兩吋」。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