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三日晚集會後腦中的迴响

老師們生氣了,多麼的激烈,又多麼的克制!

激烈:兩萬人用臨在,用口號,用鼓掌,用手機的螢光清晰地表達出他們的忿怒,他們堅決不容許那位所謂教育局長用什麼「他並未計劃用的權」來威脅他們,逼他們犧牲教育者的尊嚴。

克制:集會的口號是「無懼白色恐怖,監守教育專業」。非常克制。但在某些分享中我似乎聽到有人說:「局長告我們煸動學生,我們根本沒有」。又有人說:「我們並不是在課室,而是在私人通話時講了那些所謂不適宜的話」。我以為這些講法甚至太克制了

我想對「教育專業」這概念分析一下,然後嚴正問局長解釋什麼是不適宜的話,怎樣算是煽動學生。

在我那晚的講話中我提過教育理念,價值,真理,多元,民主,這幾個詞,讓我從這裡開始。

教育理念,價值,真理

教育不祇是教知識、教技術,教育的目的不祇是訓練出一班出色的醫生、律師、工程師、營商者等。學生要學的不祇是中、英、數,更該尋求智慧,全面的真理,正確的價值觀。學做人,做一個全人,一個好人,正直、勤勞、誠實、忠信、謙虛又勇敢、有理想、關懷別人,負起社會責任的公民。

學做人不是「今天學,明天做人」,而是今天學做今天的人,為能一生做人。學生生活在今天,在今天裡他學習,學習不能脫離今天的處境。學生就是要在今天的香港學習做人。他一定要面對今天的香港,面對香港今天的空前悲劇他一定會問一些問題,老師有責任,所以有權利、誠實地回答那些問題,他的答案當然要適應學生的年齡和成熟的程度,但一定該出於老師的良知

多元和民主

這裡就有問題了。不同的老師可能有不同的信念,那末在學校裡不是可能有分裂而混亂了嗎?(其實在許多家庭裡也有分裂)。

我們教會有句格言:在基本問題上該思想一致,在別的問題上可以各有看法,在一切事上該有愛德。

尤其講到教育,這格言非常合用。教育團體裡在基本問題上該達到思想一致,主張相對主義者以為沒有真理,祇有觀點與角度,他們怎麼能辦教育?(何況「絕對相對主義」根本自我矛盾,因為那等於說「沒有絕對真理,但『相對主義』卻是唯一的絕對真理」)如果在一個教育團體裡大家承認還不能找到那客觀的真理,那末祇可以彼此容忍,各持自己的觀點,這樣的情況為教育也絕不理想,沒有一套穩固的人生觀教給學生,他們將來怎麼能面對生命中的許多挑戰?

那末在教育團體中應該強求思想統一?實行真理強權?有人怕「真理霸」。真實,相對主義才支撐霸道。因為如果沒有客觀的真理,那末有錢有勢的就可以強迫別人接受他們的觀點。祇有有客觀真理,在這真理前大家才一律平等。

那末我們能認識客觀的真理嗎?我們天主教徒謙虛地說:「是,我們能」。藉著理性的努力又加上耶穌福音的補充,我們能了解人生的基本意義。因為有這個信心我們負起教育的責任,我們以「辦學團體」的身份,依我們的理念幫助政府辦學,也頗得社會的讚賞。

用二零零四年修訂的教育條例,政府把我們實際的辦學權利剝奪了。但至少在學校章程裡我們還能列出我們辦學的理念。可惜的是在教育條例裡我們已沒有機制去要求法團校董會尊重這些理念。靠家長、舊生及認同我們理念的老師,我們希望還能支撐一段時間。到一天我們的理念祇寫在章程裡而不獲校董會尊重(例如如果校董會成功主張在校內支持墮胎),也就是說我們祇是掛名的辦學團體,那末我們祇能忍痛退出,因為那已不能稱為天主教學校,我們繼續掛名豈不是欺騙大眾了?

在這還能維持理念的假設下,我們學校的辦學團體應該澄清我們對目下社會政治狀態的評估。如有少數教師不同意校方立場的,也希望能「被動配合」。

有了這統一的立場我們就能同學生辨別:什麼是應該做的,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應該做的。關於行動的選擇當然有年齡的區別也關係到家長的意見。

以彼此尊重的態度在校內澄清以上的一切是學校的責任和權利。局長有什麼資格要來指手劃腳?

請局長答覆:他以為什麼是不適宜的話?怎樣算是煽動學生?

一月三日 晚上七時 陳樞機在 教協 發起的集會上講的話

我是天主教慈幼會會士,一生按會祖聖若望鮑思高的精神服務青年,尤其是直接或間接參與教育工作。

稍為知道香港這城市歷史的人都會欣賞天主教會對教育的貢獻,在那時政府多元化的教育政策下,耶穌的信徒發揮了他們的作用,為市民供給了一個選擇,許多並非信教的家長也有信心在教會的學校裡他們的子弟能得到良好的教育,能在日趨進步的社會裡立足,尤其是綜合中國人的傳統美德和基督徒的福音價值在社會裡建設愛的文明。

回歸後政府用校內民主的糖衣包裝所謂「校本條例」,成功要我們辦學團體把權力下放於直屬政府管轄的法團校董會,為愛國教育舖路。今天我們可以清楚看到,所謂愛國就是做政府奴隸,犧牲我們表達意見的權利。我們不會輕易投降。我們堅持我們學校的老師、學生都是造物主的兒女,有人性的尊嚴。

在政府也批准的天主教學校章程裡我們強調我們的辦學理念,我們所堅持的核心價值:真理、公義、愛心、生命、家庭,真理是核心中的核心。在這充斥謊言的,思想混亂的社會裡,現在政府要我們辦教育的市民做政府的應聲蟲,我們是不接受的。

社會裡的分裂不免也被帶進學校,祇有尊重真理的良知能醫治這分裂。校長和教師的責任是為自己為學生為家長去辨別真假和善惡。不是用權威,而是用理性。

政府不是為了「校本精神」而徹底改變了辦學的制度嗎?現在教育局的做法卻正在強橫地專制用權威破壞校本的精神。教育局應該讓每間學校內,大家以彼此尊重的精神,尋求在真理中的共融。

通識教育不是政府強力推進的嗎?現在竟說是這教育教壞了學生?原來他們以為通識教育能做他們洗腦的工具?!他們真低估了香港人、香港青少年的智慧。

請教育局長反省,他是否以為用這幾天的言論幫助香港的教育團體去解決社會的深層矛盾?請他不要希望以奴化教育者來逃避問題。按校本的精神,請他不要強權插手各學校,叫大家詐作無問題,不要出聲,business as usual.

現在是非常時期,請各學校不要逃避,但要民主地、和平地面對我們眼前的悲劇,尋求它的根源,尋求解決的方向。

請楊局長尊重,信任我們的老師、家長,參考民意的清晰提示,接受國際專家的意見,從速要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不為報復而為修和。

和平的君王,請帶我們重建公義和諧的社會

每年的聖誕節,我們再次歡迎降生的救主,每年我們需要祂的救援,今年更需要。

強橫的政權把我們這城市弄得像個戰場,看來沒有勝利者,祇有慘敗者。

在馬槽前我們可以獻上無數手足的汗、淚、血。每個人會有他(或她)的苦路經歷向耶穌訴說。

我們可以求祂,主!救救我們吧!福音裡耶穌曾反問:「你們要我做什麼?」我們會怎麼回答祂?

回顧這半年來,悲劇瘋狂地開始,惡化,發展到這個不能收拾的地步。就算沒有獨立調查委員會,我們也不難看出災禍的源頭在哪裡(就算有人會說我們把責任放在別人身上!)。一個客觀的分析能幫助我們知道應該向耶穌求什麼。

我在我的博客上(7月18日,9月30日,10月2日,12月3日)曾作了一些反思,但沒有得到太多反應。我說的是:警察的濫捕和律政司署的濫告使司法系統成了政權的工具來解決一個政治性的問題,嚴重損害法庭的尊嚴。

當然首先是警察的暴力和濫捕,他們受了特首、中聯辦和習大大的鼓勵,用盡他們手上的武力,成了市民的敵人。連聖誕夜、聖誕日,他們也勤力「辦工」,不肯休息一下(恐怕是不捨得失了賺O.T.的機會吧!)對警權嚴重的墮落,法庭看來是沒有辦法阻止的,但至少法庭應該有權保衛自己的尊嚴,拒絕被動地做政府鎮壓示威者的工具。

有人說:法官祇該公正按法判案,不必理會政治因素和那複雜的政治背景。難道這是公道嗎?現在越來越多呈上法庭的案件明明是有政治背景的,抽離這些政治的因素,把這些案件當作平常的刑事案來處理,算公道嗎?呈在法官面前的是一個具體的行為,怎可以純按抽象的法例去判斷?如可以那就根本不必有判官,用機器也可以了。法官除了熟悉「死的法例」,也該有智慧、有良心,我們天主教堅持在「人為的」法律(Positive law)之上有「自然律」(Natural law)就是造物主在人本性上印了的,善惡的規範,在國際人權發言中也有豐富的陳述。

最近從傳媒我得到了不少鼓勵,再在這裡討論一下我的看法。

1216

包致金法官

他在2012年預言過本港將面臨「一場前所未見的猛烈風暴威脅法治。現在他說:那風暴已「完全爆發」。

他沒有解釋他心目中威脅法治的是什麼風暴。有人以為他說的是:因社會裡有強烈的政治分歧,法官的判斷多會「兩面不討好」,使法官受批評的壓力。

我以為是「強權的政府用法庭來鎮壓異見」,政府陷法官於不義,嚴重損害法庭的尊嚴。

1220

沈士文大律師

他說2014年,中央針對一國兩制的白皮書及然後中央領導的言論,把法官列入「治港者」,要三權合作已否定了司法的獨立

他說最近暴警被政權縱容有權用盡,藐視警力的法規,拒絕被捕者的權利。律政司選擇性的呈控使法庭根本不能維護公道。

違法必究不可能成唯一原則,法例外還有「公眾利益」、「民主理念」,為避免或修補社會嚴重的分裂,法庭應可以用「酌情權」,甚至「特赦」也能成為公義的要求。

(香港歷史上也有例子)

1222

吳靄儀大律師

她說「司法界極為關注大量暴動案件會對法庭正常運作造成嚴重影響……但最終得到的答案是別無他法,只能按部就班……」

但她進一步指出目前的問題不可能按部就班去解決:500多宗「暴動案」……恐怕三、五、七年也審不完。

我以為最重要的是她指出:「司法災難……是行政機關和執法機關在中央指令下瘋狂地「止暴制亂」,而律政司也全力配合,盲目地把案件呈上法庭(最近已有4宗案件,控方向法庭申請撤銷控罪)。

這樣下去不免會影響香港整個刑事檢控程序及律政司的國際聲譽。

吳大律師向律政司及辯方律師提出一些很合理的意見,但合理性還存在在香港的政權下嗎?

我不是法律專家,但我多年在修院教倫理學(倫理學強調善惡的分別最終也是良知的問題),法官判案時也不能把良知放在考慮之外。眼前的法律爛攤子祇有超人為法律倫理良知才能來公正解決

12月25日

曾鈺成先生

也重提大赦的可能性。

我甚至在————————————— 習大大 ——————的話中也看到一線希望。

— 他曾在巴西說過三個「堅定支持」:

  1. 林鄭領港府依法施政
  2. 港警嚴正執法
  3. 司法機關懲治犯罪份子

— 最近他改了第三支持為「愛國、愛港的力量」。

有人說「這是為了安撫區議會選舉中慘敗的建制派」,那當然絕對準確。

— 但這個本可以是加上的第四個支持,為什麼把上面的第三個支持下了架呢?我問:「不能以為他對這第三支持另有想法了嗎?」除非你有理據證明我的是一個美麗的誤會,你不准笑我天真!

不論我上列解讀對不對,但在習大大之上還有人民香港的人民說了什麼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12月8日的遊行中最响亮的口號更是「解散警隊,刻不容緩」)

教會傳統說:“Vox populi vox Dei”(百姓的聲音是天主的聲音)。我國人說「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絕不是(如某些人解說)「不切實際的」。

其中有: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撤回暴動定性

    撤銷對義士的檢控

這三個訴求是不能分割的。調查整件事情的經過才能給社會一個公道,是社會修和的不可或缺的條件。

一個絕對切實的期望是獨立調查委員會能證實沒有暴徒,祇有暴政。濫捕濫告把無私為社會爭取普世價值的人民(多數是青少年)逼上絕路。

要把香港帶回到暴政以前的和諧社會 — 獅子山下的精神 —(光復香港),要把這城市放回到它的基石 — 普世的、福音的價值觀 — 上(時代革命),必須要重組警隊,並把尊嚴還給法庭。

沒有一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找出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因果關係,法庭祇憑行動的表面刑事因素判斷,根本違反公道。難道值得浪費人力物力去製造無數的寃案、錯案,讓後來的人去平反?

所以今年聖誕節我向救主的祈禱是:請他帶領香港人重建和平的社會,讓該負責任的人懸崖勒馬,喝止無法無天的警方暴力並把「送中法」引起的警民衝突案件凍結起來。在澄清事情後才合情合理地,衡量各方的對錯去處理;不是為報復,是為修和。至於大赦,曾先生說赦輕,不赦重,我以為案件當然要分輕重,但我以為在特殊的情形中,重案也可以酌情輕判。

他們真的瞎了眼,看不到自己錯了嗎?

區選後看林鄭女士和警方發言人最近的公開言論真使我摸不着頭腦。

區選的「勝利者」都出來說了一些我以為很客觀的話:「我們不該為區選的效果『太』高興,更不應該驕傲。建制與非建制所得票數的比例可以說沒有大改變。得失席數的大轉變也不代表泛民黨派的勝利,許多勝選者並不屬泛民的黨派。他們的選票如其說是支持泛民派,更好說是嫌棄建制派(誰都不會比建制派更差!)。」

那末建制派錯在哪裡?大家都可以看到他們的錯在於硬撐了政府,沒有站在多數人民的一邊。政府又錯在哪裡?政府藐視了民意,以為可以用「半」認錯、用警察的所謂「執法」、用法庭的所謂「司法」來順利滅聲,而無恥地抓住政權不放。

以前他們可以說「二百萬『和理非』的遊行是報大數的」、「民調的數字也靠不住」。但現在票數是人民清晰的聲音了!

多謝傳媒勇敢的服務,人民看見了「事實」。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的正義感也遠超眼前的得失,他們珍惜香港尚存的自由,他們對自己的尊嚴絕對執着。

選舉後,林鄭出來說:「不少坊間指選舉結果反影市民對社會現狀深層次問題的不滿」。是什麼現狀?是什麼問題?是怎麼產生的不滿?這都和她沒有關係嗎?

又說「五個多月社會動盪……人民希望和平安全有序」。誰破壞了和平、安全?她不知道?她想說的當然是:社會動盪的根源是「某些青年們的暴力,而且得到泛民派的煽動、支持」。

面對區選的海嘯,中央還是說:「香港最緊迫的任務是止暴制亂」,說「要維護國家的主權」。誰誤導了中央,傳給了他們錯誤的訊息?

香港人民愛好和平,但他們拒絕做順民,他們不願做奴隷。中央不是隆重地許諾了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不是說07、08年我們已可以有民主選舉?那末這些都是我們的權利了。我們不會讓他們剝削這些權利!

回歸後不久就有一連串的「釋法」,然後是基本法23條,跟着是民主選舉的希望越來越遠,8.31乾脆把假民主當作真民主要我們袋住先,最後強權的政府甚至敢輕易作出一些D.Q.,荒謬之極!

有人建議為打破死局來一個公民抗命:「佔中」。「佔中」變了「佔鐘」,青年們行在前面。轟轟烈烈且持久的行動把香港帶到全世界的視線下,但我們得到的是「秋後算賬」,付了代價而沒有收到所求。我們沉着氣,沒有造反。

終於出現了「送中」條例,多謝法律界兄弟解釋了,原來是一把會懸在我們頭上的刀,使我們連言論自由也會喪失。「和理非」出來遊行,100萬、200萬人,政府無動於衷。

在這長期的挫敗,無奈中,我們勇武的小兄弟站了出來。其實,除非你祇看大公報、文匯報和無線新聞,你會見到勇武派初期的行動根本不能算是什麼暴力,是警方的暴力不斷升級,又因林鄭、中聯辦、習皇帝的煽動,防暴警察成了一群「猛獸」,絕不是個別警察的「噪動」。近來勇武者才過了暴力的紅線。這因果的關係是不能任意倒轉的!而且兩者的暴力絕對不成比例!我們不贊成傷人的暴力,但我們不會與兄弟們割席!

區選後我們以為那些造成目下亂局的人會稍示善意作出彌補。但警察大哥鄧某的表態及區選後警方的言論和行動仍很強硬,真使人失望並擔憂。失望的是民意又一次被藐視,擔憂的是失望者並不會放棄,那末一定要他們每天挨打挨捕?斷送寶貴的性命,玉石俱焚?香港永遠沉淪?

其實鄧某為自己著想也應該稍為收歛了。我猜想除了美國新法例會「照顧」他,建制派的兄弟姊妹對他也應該很有意見了。區選前的兩星期他們大概還有勝算(以為民意被勇武派近期的暴力扭轉了。「淺黃」的變了「淺藍」,或決定投白票。)多得新上任的一哥威武領導,圍攻大學,把民意扭轉回來,立下了歷史性的大功!

鄧Sir,民意要求的獨立調查當然要包括一切,不祇查警察的暴行,但警察的暴行一定也該調查。林鄭最後真的能庇護你們嗎?記住:共產黨很介意持槍的太囂張,你們的價值是用了被拋的。

講到獨立調查委員會我有一個問題常想法律專家們給一個答案:法官們也是公民,他們也投票,他們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不是也可以有意見嗎?那末他們能不能要求把一切政治引起的刑事案件擱置,直至獨立調查委員會有所結論?

民意要的是真理,是公道。有了公道才有和平。

我們厭惡謊言,不齒強權的幫兇,我們永遠做正義與和平的僕人!

我希望不必再見那些「各打五十大板」的言論

在公教報拜讀了陳樹培兄弟的大作:「從約納的『忿怒』到香港人的『誘惑』」(下稱『忿怒、誘惑』文)。我承認:我感到強烈的「誘惑」;對該文十分「忿怒」。我的忿怒是因為該文斷章取義,疏忽了聖經「道理的整體」及教會對這些道理「全面的解釋」!

(一)「忿怒、誘惑文的作者對約納全書並不尊重

約納不喜歡天主寬恕尼尼微人的罪過,那是民的狹窄的民族主義,約納錯了。但天主寬恕尼尼微人的罪過也不是當他們沒有犯罪,天主要約納宣布的正是對他們的一個嚴厲的警告:「尼尼微若在四十天內不悔改,天主就會懲罰他們了」。可幸的是:尼尼微人接受了天主的恩寵,誠心悔改了。但天主的仁慈絕沒有取消善惡的分別,祂是用善來抵消了惡。

全書的最後一句「城中有十二萬多不能分辨自己左右手的人」更顯出天主也是為了尼尼微城內那些(因無知而)無辜的人而給那些明知故意犯了罪的人一個悔罪的機會。

「忿怒、誘惑」文無差別地說「我們的罪是很深的,香港人的罪是很深的」,是糊塗的說法。「各打五十大板」絕不公道!是「利用」約納書,來宣傳一個並不是約納書的訊息。

在約納書裡有罪人,有被罪人牽累的人,也有天主召叫去警告罪人的先知,最後有悔改而得天主寬恕的人。

「忿怒、誘惑」文提醒我們在「天主經」中我們祈求天主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但救我們免於「凶惡」。其實也有人說免於「凶惡」也可譯成擺脫「凶惡者」即魔鬼。「忿怒、誘惑」文說凶惡正在香港肆虐,看來給他講中了,目前政權肆虐的猖狂已超出人性,其背後一定是魔鬼。

教宗良十三在1884年推出了一篇經文,從1886年至1964年,神父們在平常彌撒結束時要跪下誦唸。教宗若望保祿在1994年又鼓勵神父們記得那經文,教宗方濟各去年也叮囑教內兄弟姊妹誦唸那經文:祈求聖彌額爾總領天神抑制魔鬼的猖狂。

「忿怒、誘惑」文也要我們驅走魔鬼,但他說的是要「香港人聯合起來驅走魔鬼」!?魔鬼的敵人和魔鬼的「夥計」一齊驅走魔鬼???愛主愛人並不如「忿怒、誘惑」文所說那麼簡單,事實是我們在這場天堂地獄,善與惡之間的大戰中不能沒有清晰的立場。不能不擇善而固執!

天主愛所有的人,但人在天主面前的身份各有不同,天主對各人的期待也不一樣,不是各打五十大板!

(二)而且,忿怒、誘惑文的作者看來對各打五十也並不滿足,看來他更趨向六十對四十,甚或是七十對三十。不是嗎?他在描寫香港情景時第一項是「公共及交通設施遭受嚴重破壞」,這項罪名先入了抗爭者的數,跟着的罪項才是fifty-fifty。天主又欣賞兩邊都是好人,他的仁慈也同情他們:先是「那些情緒失控,跌入暴力陷阱的青少年」,然後是「那些身心俱疲、行使了過度暴力的警察」。「忿怒、誘惑」文是否想這樣指出一個因果的次序呢?把青少年的「暴力」作為暴力的起源?荒謬之極

他忘記了政權的暴力。北京赤裸裸地剝奪了基本法許諾的民主選舉。雨傘運動後政府選擇性地秋後算賬(陷司法於不義)。林鄭借一位逃犯的案件提出一條惡法,如果通過了,我們就會有一把刀懸在頭上,再沒有言論自由了!

六月九日近百萬市民的遊行抗議立刻得到的回應是:「我們會照程序進行二讀三讀。」六月十二日,要不是勇武的青少年成功阻止立法會議員進入議事廳,那惡法已成了事實。

六月十六日幾乎二百萬人的吶喊也未能使特首吐出「撤回」那兩個字,每拖了的一天就使暴力升級一步!

二百萬人的口號是:「沒有暴徒,祇有暴政」!因果的關係是不可以隨意顛倒的

(三)舊約裡約納書祇是一本小書;還有許多別的書,多次說天主站在祂的選民身邊,用祂的大能擊敗了他們的敵人。天主從奴化民的埃及人手中救出了祂的選民。民長並不個個是聖人,但天主給他們力量來保護了祂的子民。厄里亞對拜邪神者絕不手軟,天主站在他身邊。因天主的助佑兩位弱女子友弟德和艾斯德爾,勝過了民的敵人。瑪加伯一家人更是為天主作戰的典型英雄。

信徒沒有把這些血淋淋的事實從聖經中剔除,天主用暴力懲罰了決意奴化以民的敵人歷史中有天主的選民有選民的敵人選民的敵人也成了天主的敵人

新約裡也清晰地肯定:大家是天主的子女,但還是有「我們」和「我們的敵人」的分別。

若翰誕生後第八日,因不信天使傳報的訊息而成了啞巴的匝加利亞可以開口了,路加福音記載了他的預言:……(一位救主)「將拯救我們脫離敵人和仇恨我們者的手……恩賜我們從敵人手中被救出來」。(這支「匝加利亞讚歌」是我們每天在晨禱中唸的)

路加也記載了聖母訪依撒伯爾時的讚歌「……祂伸出了手臂施展大能,驅散那些心高氣傲的人。祂從高座上推下權勢者,卻舉揚了卑微貧困的人」(這是我們每天在薄暮禱中唸的)。天主站在卑微、貧困、弱勢者的一邊。

其實,老先知西默盎也說了「這孩子(耶穌)會使許多人興起,許多人跌倒。」耶穌宣講了真福的道理,也說了好幾次禍哉!禍哉!祂許諾天堂,但也說人可能自投地獄。每人為自己的決定要負起責任。沒有「大鑊飯」。

天主當然計劃了拯救所有的人,但祂也要我們合作:認清真理實踐公義與仁愛。教宗本篤說:「沒有真理,『愛』會變成一個空殼」,又說「公義是至低限度的『愛』」。

天主是仁慈的,但面對罪惡祂也不會似個老懵董什麼也看不到,更不能看而不見。罪人不能自救,天主要寬恕他也需要為他付出代價;聖子取了人的有罪的肉軀,死在十字架上。

真理、公義、愛,三者缺一不可!真理、公義是愛的基礎。

愛勝於公義,但並不取消公義。許多人喜歡用浪子回頭比喻中的大兒子來批評強調公義的人,其實耶穌講比喻時,主要是針對假善的法利塞人,他們忘記了罪人也是自己的兄弟,同一父親的兒子,大兒子不滿意父親發揮他的父愛是不公義的。

不受當時情況的限制今天耶穌可以寫更好的劇本。他不就是大兒子嗎?他沒有在家裡等弟弟回來,他得到爸爸的鼓勵,樂意離家去找弟弟,帶了他回家。

針對目下香港的情形,如果我們設想比喻中的浪子回家後絕無悔意,卻因着父親的懦弱侮辱他的哥哥、虐待家中僕婢、吃喝嫖賭,那末你們會怎樣寫這第三個劇本的結局呢?

(四)香港人的忿怒不是出於妬忌被天主寬恕的罪人,而是受害者面對不義的義怒。受害者向天主訴苦,請祂維持公道。

如果你不同意我們是受害者,如果你否認我們是在受暴政的欺騙、壓迫,那末我們先需找時間把這個真理疏理一下了,否則什麼都無從講起。我們暫時假設前面(二)內已把暴政的事實肯定了。那末怎麼應付呢?能用什麼來解決問題呢用愛心?當然,沒有愛一切問題都不能解決,但在愛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公義

如果我們謙虛地、客觀地分析事實後,認為我們是生活在一個強暴政權的壓迫下,那末我們按正義可以做什麼?可以抗爭嗎當然可以,而且應該。我們不能不做「良心」說我們該做的事。怎麼樣抗爭?這裡我們就不能不多講幾句來分析關於暴力的種種問題。

(五)暴力

(甲)天主的權力

天主是主宰,為顯示祂的公義和仁慈也用了暴力,洪水和索多瑪的火就是例子。

(乙)社會的公權力

既然人的理性會失效,人的意志會失控,人會作惡害人,社會裡應該有公權力賞善罰惡維持公義。

(丙)反公權的暴力:武力革命

但可惜,公權力能被濫用,那時人們怎麼能保護自己?

梵二大公會議後幾年,天主教當局有系統地把教友該信的道理和該守的道德規矩編在「天主教教理」裡,其中2243條這樣說:

「抗拒政權的欺壓不能合法地訴諸武力,除非下列五個條件同時具備:一、基本權利的侵犯是確實的、嚴重的、長期的;二、已經用盡了其他所有的方法;三、不引起更惡劣的紛亂;四、有成功希望的充分理由;五、依情理說已看不出有更好的解決之道。」

也就是說,滿全這五個嚴格的條件也可考慮武力革命。

(六)我們可以按(丙)點評估香港目前的境況

很明顯,我們並沒有到「應該」或「可以」發動革命的地步。祇看第四個條件,已該承認在香港革命是沒有希望成功的:我們的食物,我們飲的水都靠大陸供給。解放軍已駐香港。海、陸、空的連接也使北京隨時可以全面控制這小小的城市。

其實第一個條件也並未徹底成立。雖然一國兩制已走樣,但香港還未完全像大陸一樣,某些大陸沒有的自由我們還享受着。正用着這些尚存的自由我們不斷努力保護真正的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我們正在做第二點所要求,用非武力的方法爭取人權,和平遊行已成了市民生活的慣常節目,抗議的聲音也還能在某些媒體上未被熄滅。效果呢?政府越來越藐視民意,我們也嘗試了公民抗命,但「佔中」計劃未能成功,「佔鐘」運動被政府拖死,政府秋後算賬,很多人也付出了代價。

「反送中」運動引起了民眾空前的團結,但政府把一百萬、二百萬人的聲音當耳邊風,空前的抗議遇到了空前的鎮壓。

一班熱血的勇武青年以為和平的方式已不夠用,是時候來一個「玉石俱焚」了。

我這個八十後(我已87)的「和理非」當然對和平抗爭還有偏愛,我以為這幾十年的「和理非」絕非無效,我甚至說過,要不是這些老鬼這麼多年的呱呱叫,我們不少的青年可能已成了「紅衞兵」了(你們最近也應該看到,共產黨洗腦的工夫多麼厲害)。「佔中」行動前的「公投」,6月16日那二百萬人的汗水還是我們大家的本錢。

那末,我對勇武的青少年怎麼看法

我很想見見他們(尤其在一次初期民間記者會上,有人問:「如果解放軍行出軍營你們會怎樣做?」我記得那位英文很流利的「小朋友」說:「回家睡覺」。他說了還好似偷笑了一聲。我真想看看他可愛的面孔),我很想聆聽他們,抱着他們大哭一塲。但看來我不會有這樣的機會。

我這退而不休的老傢伙,已沒有得失了,不怕坦白說話:我對勇武派的一些原則很有保留

不要大台」。是不是不要有指揮?你們內部真沒有大台嗎?怎麼能運作呢?

「不要大台」。是不是不想和老人家討論,那不是重犯雨傘運動時同樣的錯誤?

「兄弟爬山,各自努力」,為什麼不能「兄弟爬山,一齊努力」?

這是一塲大戰,需要團結,需要合作,需要有策略

其實不要大台的,就成了大台。他們做了許多聰明的事,大家見到他們的誠意,他們所作的犧牲,怎會和他們割席?就跟着他們走。他們到哪裡,那裡的街坊都(就算穿着拖鞋也)出來支持他們。中秋節那夜他們說上獅子山,我也叫幾位朋友把我拉到上邊。

他們用了武力嗎?開始時,我看不見他們用了真的暴力。他們做了一些象徵性的、選擇性的破壞(立法會,中聯辧),一些小兒科的暴力(擲磚頭?擲在那些堅硬的盾牌上。放火?在馬路中燒一些雜物(倒似童軍的營火)。擲汽油彈?也都拋在廣濶的空地上)。

市民最介意的大概是一些示威者造成的不便(阻交通,佔機塲)。但如果你看看世界別處,在對抗政府時,這些是市民免不了要付的代價。

也有少數打鬥的事,但當警察失足而被圍困時,許多勇士都叫「不要打,不要打」。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曾對華里沙(Lech Wałęsa)說過:「可以忿怒,不可仇恨」,看來青年們還算做到。

但克制忿怒並不容易,最近有些行為,應該說是過了暴力的紅線:「裝修」的工程已富報復性了;有人「私了」,已沒有人叫不要打了;汽油彈已擲到建築物內了;火已燒到人身上;刀已到敵人的脖子。

在目下混亂的情形下誰也不能肯定誰是真的示威者,誰是「喬裝者」,誰是「臥底」;誰聽地下大台的指揮,誰真的沒有任何大台的指揮;在沒有大台的情形下,慣常是大聲的指揮細聲的。

那末是時候割席了嗎?當然不是。但情況實在令人擔憂。

我們不能與兄弟割席,因為我們追求同一目標:自由、民主、人的尊嚴。我們必須繼續奮鬥,不能讓暴政得逞。但一定需要調整策略。

記得五年前我們完成了公投,鮑彤先生說:「香港人,你們已勝利了,以後要用『低代價的』行動繼續努力。」

我們勇武的兄弟們五個月來一直用各種方法讓政府知道我們的訴求還未得到。現在我問:他們得到的是什麼?被捕者逾四千,其中七百多已被告上法庭。勇敢盡職的新聞界人士讓我們看到這些數字都染上了青少年的鮮血。催淚彈已成了「家常便飯」(也有過期的,還有加料的),胡椒噴霧更無數可計,在10月1日一天內警方發了1400枚催淚彈,還有900枚橡膠彈,190枚布袋彈,230枚海綿彈。前天,11月11日,一天內共開了6下真槍。

穿黑衣的年輕人就可能要被搜身,還可能要跪下受辱。已被制服了的示威者還被壓在地下,棍打腳踢。已受傷的還當你是物件,甚或阻碍醫護人員救傷。被拘捕的有被嚴重侵犯的,有不讓律師探訪,強迫落口供,像入了非人世界。

我們已認不出這些是我們香港的警察。難道這些年來在警隊召募和訓練上都已赤化?也有人懷疑真有公安來幫忙了。在特首、中聯辦,習總的鼓勵下,他們已肆無忌憚,像野獸一樣把我們的孩子當獵物!還有元朗的白衣人毒打遊行後回家的市民,太子站裡發生了的事,幾具看來被「自殺的」浮屍。行兇的人還逍遙法外。

我們不能再讓這些惡警濫打、濫捕,殘害充滿理想的青少年,破壞他們本來充滿希望的人生。

我們不能再呆着等下去了。

上個月應邀去捷克布拉格(Prague)參加他們「回憶30年前的希望」研討大會,波蘭的Lech Wałęsa也來和大家見面。有人問他:「你們那年怎樣成功了推翻強權政府?」他說:「因為我們知道祇靠我們的工會絕不能成功,所以呼籲了其他工會,請了學者來幫忙,又得到全體國民的支持才成功要政府同意全國普選。」

希望各級、各行的市民能派出代表,組成一個民主的共盟,有權威地和政府談判,從速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兌現「五大訴求」。希望這個小組第一件要做的事是去信香港法官請他們不要接審政府交給他們的無數所謂「暴力案件」。那些是政治事件,讓一個有更全面權威的委員會去處理。政府利用法庭做打手,陷法官於不義。願法官大人們自重!

這個口號叫得嗎?

96人被控9.29暴動,今天在西九龍法院提堂。

這麼多人,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能被安排提堂可以說是空前。但今天到場聲援的幾乎一千人也該說是一個奇跡。這些青年顯然根本不能看到法庭裡的混亂情形,也聽不到控兩方的雄辯,他們從清早到入夜在那裡靜靜地等着(偶有叫一兩句口號),他們要犯人欄內的兄弟姊妹知道他們的心,沒有距離地,在一齊跳動。

有人借給我入場券,到了上樓聽到了一兩句大律師正在說的:「警方說『案情複雜,需要幾個月後才再提堂』,既然這樣,為何這麼倉猝提上控訴?豈不是有陰謀用嚴酷的保釋條件阻止有關人仕在這幾個月內使用他們的人權(包括合法抗爭行動)?

其實整件事似很荒謬。一批被濫捕的市民成了犯人,大批怒火填胸的青年很有禮貌地聽從法庭服務員的話排隊、靜靜地坐在地上……法庭內的律師連座位也不夠……法官為確實在犯人欄內的人的身份也大傷腦筋。

我正想叫這口號「政治問題,政治解決;法官大人,請勿幫兇!」這口號叫得嗎?法官不可以拒絕審判這些荒謬的案件嗎?

你們竟這麼糊塗?

看了警方記招,我以為他們為明天可能會發生的悲劇應負上很大的責任。大家承認「暴力引起更大的暴力」。警方重覆說「示威者的『暴力』不斷升級」,事實上市民能見到:情況發展至今是誰先把暴力升級!

我要問:警方準確報告了9.29射彈的數字及被捕者的數字,他們以為那些數字能阻嚇抗爭者?這豈不愚蠢至極?9.29的暴力不正該為10.1可能發生的暴力負責嗎?

警方又將某些網上言論詳細搬出來,具體地描寫明天可能會發生的一些可怕的事情(包括有人想殺死警察!),這是絕對不負責任的。這是煽動!你們連這最基本的心理學都不懂嗎?明天如有人做那些可怕的事,是你們教了他們的!有人懷疑強權者的陰謀或許正是希望有警察被殺,但你們竟這樣輕視你們同袍的生命!?

這麼多年,在這天香港人有自由參與國慶節目或國殤遊行,為什麼你們把這自由的選擇也剝削了?特首不也說香港該為這些和平的大遊行自傲嗎?年年在這天參加遊行的「和理非」市民該怎麼過這漫長的一天?習慣了遊行的,明天忍不住忿怒走上了街,你們能責怪他們嗎?

一位6.9,6.16上了街,中秋節上了獅子山的老市民

「將解決問題的責任放在他人身上」?

天主的話適用於一切處境。盧德的故事肯定對我們今天的困境會有所啟導。蔡惠民神父在8月23日為香港祈福的彌撒中講道就由盧德的故事取材。

不過出於對聖言的尊重,我們一定要從聖經的原意講起,不可以斷章取義或主觀地「利用」聖經來發揮自己對事實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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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德是一位有孝心的兒媳,是納敖米一個兒子所娶的外族妻子。十年前納敖米的丈夫厄里默肋客帶了妻子和兩個兒子離開了猶太的白冷,逃避饑荒,來到外教人的摩阿布地區僑居,厄里默肋客和兩個兒子都逝世而沒有留下子嗣,現在祇有三個寡婦。既然在白冷不再有饑荒,納敖米決定獨自回故鄉,勸兩位兒媳各自回娘家改嫁,一位聽了婆婆的勸告,盧德卻堅持一世照顧她的婆婆,不會離棄她。

回到白冷後,誰也想不到天主竟藉着這位外族女子完成了祂奇妙的計劃:使她和厄里默肋客的一位兄弟,有「至親義務」的人,結婚生子,好給厄里默肋客在嗣業上留名,盧德的兒子敖貝得也就是達味的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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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故事的講述裡,聖經並沒有批評因饑荒而離本鄉的厄里默肋客,也沒有批評回娘家的敖爾帕。

很明顯,主角是天主,祂也沒有介意納敖米的抱怨。其實納敖米在悲觀中也沒有採取消極的態度,常祝福人,也積極促成了盧德與波阿次的婚事。

他們生了兒子敖貝得,大家都恭喜納敖米,因為天主沒有使她缺乏承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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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面對我們的處境,盧德的故事首先是鼓勵我們信賴天主,雖然眼前所發生的事我們很難明白,我們也可以像納敖米一樣向天主抱怨,問祂「為什麼?為什麼?」但最後的一句話還要讓祂說。祂當然是關心我們的。天主是主角,盧德是這故事的配角。婦女們對納敖米說:「天主給了你承繼人敖貝得,他是你心靈的安慰,是你老年的依靠,因為他是愛你的兒媳所生的,像這樣的兒媳,對你實勝過七個兒子。」

我們從這故事最要效法的當然是盧德對婆婆的孝心,這一片真誠,起初大概還祇是本性的愛心,是天主所欣賞且喜愛的。

我們面對的悲劇是有人失落了這本性的愛心、本性的良善、本性的公義、本性的謙虛、本性的誠實。

我們每人要省察自己。但這悲劇肯定不是我們造成的,解鈴還需繫鈴人,二百萬人怒吼:「沒有暴徒,祇有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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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5月2日的《公教報》首頁我說過:

「我們被藐視了,我們被責罵了,我們的權利被剝削了,

    我們會寬恕。我們信祈禱的力量,我們會沉着氣,堅持到底。

    我們依然相信一國兩制的生命力,最後會得到勝利。」

那年,2004年,5月北京「護法者」來港責罵了我們,人大常委「釋法」剝削了我們2007、2008年能普選的權利。

十年後的8.31人大常委更赤祼祼給真普選關了閘。跟着來的就是變成了「佔鐘」的佔中,雨傘運動,政治檢控。

我們正沉着氣無奈地忍受一切。愚蠢的特首(難道是習大大?)竟又撥起人民的怒火。如果「送中條例」過關,我們連言論的自由也沒有了,天天在恐懼中過奴隸的生活?

如果今天我還能在《公教報》發言的話(他們已判定我的文章不宜被登在《公教報》上了),我會說什麼呢?我會公開問蔡神父:你怎麼能說我們「把解決問題的責任放在他人身上」?你敢說今日香港的悲劇不是我們的姊妹林鄭月娥所造成的嗎?今日的政府不就是她?她手下的「卒仔」不都靠她這「奶媽」的帶領?

在CY皇朝時,林鄭已犯了她的第一個錯,藐視了民意。經一年的討論,一週的毅行,終於在沒政府支持的情況下人民進行了一次公投。

八十萬人參加了那公投,八成人支持立法會否決假普選,而林鄭在給北京的報告中輕輕略過,當它是件小事。

在「佔中三子」長期策劃、準備,而最後由學生們搶先領導的「佔鐘」運動中,林鄭成功地施展了她的本事,玩弄了學生們,把佔領行動拖住,在消耗了佔領者的得分後,選擇性地把一些人送到法庭,關入監獄。

這次林鄭以為那所謂「移交逃犯法」是及時的法寶,更是一把寶刀,懸在港人頭上,也不需要23條了,使共產黨可以對香港放心了。

6月9日的遊行後,她當晚宣布照樣會推進立法程序,16日遊行後她不得不答應暫停立法,但始終不肯說「撤回」那兩個字。

「和理非」的要求表達得這麼清楚她不聽,那末勇武派說「和理非」沒有用,他們出來接棒,用比較激進的方法追求同樣的目的:民主、自由。我們能責怪他們嗎?

其實所謂勇武者用了什麼暴力?象徵式的暴力,小兒科的暴力,從來沒有想傷害任何人!但由特首、西環勢力,甚至從北京來的聲音所鼓勵的警方及黑黨的暴力卻越來越可怕!

多謝傳媒冒了險,拍攝了那些片段,蔡神父有空看看嗎?7.21元朗黑幫及8.31太子站「速龍」無差別地狂毆抗爭者和市民,真如瘋狂的野獸,見了的能不動心,不傷心,不忿怒,那就不是人,是冷血動物!講信任,包容,溝通?豈不是夢話?

蔡神父,我看你還是效法湯樞機、蘇牧師,請林鄭夫人至少先答應兩個要求:撤回惡法及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如果這樣,希望大家會接受一個停戰期,否則在10月1日前隨時會發生的大悲劇不堪想像!她是有選擇的:或是懺悔,或是天主也幫不了她了!

我祇能旁觀,祇能祈禱嗎?

我七 • 一缺席,有人以為我退出了戰場,其實我是去了羅馬。雖然我空手回來,但至少我以最誠懇的態度,警告了「教廷」:「你們正走上了負賣國內教會的最後一步。」

缺席七 • 一我是很不捨得的。回來以後也不敢對在香港發生的事多說話,因為事情發展得這麼快。

回來後我有宗教節目、記者來訪、獄中探友、基金會開會等,很忙,要追上所有新聞也不容易。

前天加爾默羅聖母紀念日,我步行兩個小時去了赤柱聖衣會修女院朝聖,求了聖母,也鼓勵修女們加緊為大陸教會、為香港社會獻上祈禱。加爾默羅山是默禱的地方,也曾是厄里亞與假先知比試的地方(列上18:21-40)。

今天我靜靜坐在房裡,問自己:「我祇能祈禱嗎?我祇能旁觀嗎?」我猜想着事情將會怎樣發展,越想越害怕。

林鄭和建制派已成功引起了警民之間的仇恨。警察的行為不像是為保護治安維持秩序,所用暴力實在過分。示威者也不顧一切,雞蛋不怕向高牆挑戰:『二百萬「和理非」市民的汗淚什麼都得不到,不如讓我們和「敵人」同歸於盡吧!』

有人說這正是林鄭和建制派的陰謀。多麼可怕!但竟不難相信!

如果第一個喪命的是警察,政府一定會辦一個隆重的喪禮(慶祝陰謀成功!)。市民又會怎麼反應呢?

如果第一個喪命的是示威者,會不會有三百萬人出來遊行?但遊行後又會發生什麼?

這瘋狂形勢無論怎樣發展,我怕政府遲早將不能控制局面而要宣布緊急狀態請解放軍出來「執法」,我們心愛的香港就完了!這一切不會影響今年十 • 一(立國七十年)的大慶祝嗎?習大大會讓這一切發生嗎?

這悲劇已不能阻止了嗎?

讓我們相信祈禱,祈禱能解開林鄭的舌頭說出「撤回」兩個字。祈禱能使撐「惡」的人,就算不為正義,也為自己的前途接受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除了祈禱我們還要繼續支持「和理非」的遊行。對那些勇敢的「義士」,我(們)呼籲他們千萬要小心:「我們不能少了你們,不要跌入敵人設的陷阱。兵法中有攻、有守!有進、有退!」

德高望重的前首席法官以為特赦行不通。我不明白。世界裡不是有特赦這件事的嗎?如果發生的瘋狂的事,好像是惡魔對我們人類的陷害,我們不是都該自救嗎?七十年大國慶不是給習大大一個好機會,讓他和「惡魔」劃清界線嗎?

上主,我恐怕說了一堆糊塗可笑的話,但你不是曾用一匹驢子說了先知的話嗎?(戶籍紀,22章)


【讓我加多一句】

警察成了我們的敵人嗎

記得「佔鐘」那年的九月廿七日上午,我路過金鐘,見到人民廣場內一群學生圍着旗杆,他們又被警察們包圍着,有人給我說那些學生自前一晚沒有吃東西、沒有飲水、不能去廁所。

我拿起一個「大聲公」對鐵欄內的警察說:『各位警察哥哥、姐姐,不要忘記你們包圍的這些都是你們的兄弟姊妹,不要虐待他們。你們有沒有在教會學校讀過書的?有沒有聽過天主十誡?我們聽天主的話就該「愛人如己」。拜託,拜託。』

我講了這幾句話,有幾位記者遞水給那些學生,警察們都當沒有看見。

我曾多次說過那些用過份暴力的警察該是害群之馬的少數,但最近這樣的警察似乎不少,難道現在屬「藍絲帶」族的才被取錄當警察?或者「藍絲帶」的警察才自作奮勇出來面對「暴徒」?

不過,按某「陰謀論」他們恐怕成了政權的工具,恐怕有人用警力(真如他們也用法庭)來解決他們造成的政治問題?如空城計、困獸計,不是證實那「陰謀論」嗎?那末警察們不是我們的敵人,他們也是受害者了。

為了關心我的警察弟弟妹妹,我不後悔將來我的話成為「煽惑警察」罪名的證據。

紀律部隊內的紀律當然很重要,但良心的聲音來自天主。記得那年法庭審判槍殺最後一個企圖攀越柏林圍牆的市民的警察時,辯方律師說:「他無罪,因為他祇執行上司的命令」,判官卻說:「上司要他開槍,但他(如果聽良心的聲音就)可以射高兩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