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東拉西扯」

四月一日

這幾天忙得不亦樂乎,每天報紙祇看大題目。今天坐下,看了一些文章,有感,和各位分享。

(1) 盧峯仁兄說:『「送中」(引渡逃犯)條例隨時令陳樞機人間蒸發』。我剛讀到時以為不免誇張了。但坐下來想一想,倒覺得他可能有道理。我在中共的檔案處肯定有許多資料,那不是隨時能有罪名要引渡我返大陸?

記得1998年初,因為中共不讓我回去向北京教區修院的及瀋陽修院的修生道別,我寫信給那時的宗教局局長葉小文提出抗議,他回信約我去深圳見面,我隨即應約去了,大家都很客氣,一起吃飯,還彼此交換了禮物。

我們開始正式談話時,他說:「陳主教,我預備了一些資料,先讀給你聽聽好嗎?」我當然說「好」。他開了手提電腦,讀:「你在某某日,在某某地方這樣回答了記者;對這樣這樣的題目講了一篇演說;你在某雜誌上登了這麼一篇文章……」讀了半個多小時,他說:「你說了這些,我們怎麼放心讓你進來?」

我想今天如果他們要讀出我的全部罪狀,一個整天也不夠罷!

(2) 在另一篇文章裡盧兄轉述何柱國先生的經驗。說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人,一回到香港就感到「如沐春風」。

我自89年至96年,七年工夫在大陸「地上」修院教書,每年在國內六個月,分兩段,每段三個月。每次三個月後返港的感受彷彿是重能呼吸新鮮空氣。

我是89年天安門事件後返國內服務的。那時人人都離棄中國,政府很欣賞我的行動表示對祖國的信任,對我非常客氣。但在裡面工作時,常覺得有一點見不到的威脅,有一種形容不出的恐懼。

在上海佘山教書時,我每週回家(我姊姊家裡),路上見到在社會裡到處充斥暴力。在專制制度下人人是奴隸、人人是霸王。在制度壓迫下的人,似乎本能性地,向他管制範圍內的人發洩他的怨氣。很可怕。

(3) 我在余若薇大狀的節目中衝口說了「大陸無法無天」。當然我特別記得的是過去的一件事,但因為發生在我姊夫身上,印象特別深刻。大概早已在文革之前吧,有一天,他們來把他拉走,一句話也不說,剃光了頭派他參與鐵路工程(不知是造新的,還是修理舊的),在烈日下那是非常艱辛的苦工。

當然他早已被列為右派份子,因為他曾擁有一間極小的絨綫店。但事情早已處理了,店也被充公了!

不記得這情況延續了多久(大概是兩三個月),姊姊每天都擔心得不知怎麼過日子。有一天,他們對我姊夫說:「你回去吧。」其他什麼都沒有說(你能說什麼?祇能心裡說謝天謝地)。

(4) “A Canossa” a rovescio?

Nel 1077 era l’Imperatore Enrico IV che si umiliò ai piedi di Papa Gregorio VII nel Castello di Matilde di Canossa dopo essere rimasto in ginocchio per ben 3 giorni, fuori, nella bufera di neve.

Oggi corre voce che Papa Francesco fosse pronto ad uscire dal Vaticano, pur di poter stringere la mano all’Imperatore Xi Jinping.

È il pendolo che non si è fermato a mezzo. Il “giusto mezzo” è quel che dice Papa Benedetto nella sua lettera del 2007 (citando GS §76): “La comunità politica e la Chiesa sono indipendenti e autonome l’una dall’altra. Però tutte e due, sebbene a titolo diverso, sono al servizio della vocazione personale e sociale dei medesimi uomini.” Questo è il fondamento della dignità di ognuna e del reciproco rispetto!

「卡諾莎」(嘉諾撒)事件轉180度的版本

1077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在「卡諾莎」(嘉諾撒)城堡外風雪中三天苦求,才獲教宗額我略七世接見和寬恕。

現在聽說最近習近平來羅馬,教宗方濟各似乎恨不得和習皇帝握手,甚至準備在梵蒂岡外任何地點和他見面。看來中庸之道實不容易。

教宗本篤在2007年致國內教會的信上引用了大公會議《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76說:「政府與教會是各自獨立自主的機構。但二者各以其不同名義,為同一的人類的個人和社會天職服務」。有了這基礎才各有尊嚴,彼此合作。

(5) 一個有關馬桶的笑話

話說有一天,有人給西班牙元首Franco送了一個最先進的電子馬桶,任何人坐上去它會奏出他最喜歡的歌曲。Franco把它帶回家裡,他眾多的子子孫孫都想試一試。那末從小朋友開始,他們出來時都雀躍舞蹈。跟着是青年,他們出來時都舉起大拇指說:「勁!」。大家都試過了,終於Franco入去,很久不出來。出來時大家當然問:「什麼事呀?不靈嗎?」他說:「很靈,所以有麻煩,大家都知道我最喜歡國歌,每次我一坐下它大奏國歌,我當然要起立致敬,那末……」

這是諷刺Franco的笑話,不是諷刺國歌,應該不會被入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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