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決定)!重啟(選舉)!

不能遊行 還要發聲

今早看蘋果日報,見「近七成市民促重啟立會選舉」(A4版)。請市民各買多一份蘋果日報,送給林鄭夫人。

我以為有了這個民意,民主派議員發起的民調已是次要的了(而且問題不該是「留任」或「總辭」,該是「是否應接受委任為臨時立法會成員」。

怎樣發聲?不必非法遊行,不必麻煩(防)暴警,明天中午十二點大家在自己所在處,作聲一分鐘。在窗口、在門口、在車上,用喇叭、用鼓、用鑼、拍手、拍板、播音、播歌。

是絕望的忿怒嗎?更是悲哀的訴求!

(國際兄弟姊妹不是已多天為我們作此訴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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