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議同行! Synodality? Anticlericalism?!

去年三月我曾兩次在我的博客批評英文公教報《Sunday Examiner》(下稱SE)轉載UCAN的文章抹黑若望保祿二世和本篤十六世兩位教宗,又於4月轉載UCAN / La Croix International的文章不實地報導教廷信理部的作為。SE負責人並沒有如我的要求作出道歉(讀者如想了解事件,可參考以下附註,到我的博客連結)。

最近SE又再摩拳擦掌,不斷透過社論片面「解釋」今次主教會議的主題:「Synodality(共議同行)」。SE編輯興奮地告訴大家:藉Synodality的精神可以建設一個全新的徹底民主的教會

推動教會內「共議同行」的精神當然是好事,但英文「Synodality」這個字,為那些知道這幾年在德國教會發生什麼事的兄弟姊妹實在帶來很大的憂慮,因為正正是德國教會這幾年用Synodal Path所推行的整套教會革新計劃使很多樞機和主教很不放心,七十四位主教甚至於4月12日撰寫了一封公開信給德國教會主教,表示他們對德國推展Synodal Path的關注和擔心,請他們要謹慎行事,不要以民主名義輕率推翻教會的傳統倫理。

由羅馬發出的,領導討論此主教會議的文獻中竟也說:教會內有一個歷史傳下來的弊病,叫做Clericalism神權主義(神權霸道?)。它是實行Synodality的主要阻礙,需要推翻它。

任何人有權也就會有濫用權威的誘惑,神職的神權亦然,故耶穌曾清楚警告宗徒「就如人子來不是受服事,而是服事人」。但我懷疑並要詰問的是:神職主義這個危機在近代教會內比以前更嚴重嗎?事實上,於大公會議後,各類推行「共議同行」的架構都先後成立,開始了運作,尤其是堂區議會讓神父多一渠道聽取教友意見,教友有更多機會輔助神父擔起領導堂區運作的責任。

德國教會推崇那種絕對民主的Synodality其實也是荷蘭教會於梵二大公會議後所推行的,但這些年來,那類改革並未為荷蘭教會帶來進步,卻帶來極大衰落,按可靠統計,當地天主教徒人數由1960年代的全國人民的四成暴跌至2020年的兩成,荷蘭天主教堂不斷關閉,不少已改變成圖書館或餐廳。

在最近一期6月4日SE的社論《New Pentecost for Roman Curia and the Church》中,論者明顯希望今次主教會議能推翻Clericalism,當中第四段最後一句更如是說:「Does this signal the end of clericalism, of which Pope Francis has always been a strong critic?」但此句於中文《公教報》卻失了蹤,未有被翻譯出來,奇怪不奇怪?

我估計,負責中文《公教報》的兄弟姊妹認為該句說話並不合宜,而公教報中文和英文的社論在如此重要議題上有此分歧,反映出甚麼問題?

尤其我沒有忘記SE累累的前科,包括於去年聖誕前的兩篇社論:

一、12月12日《Christmas is a story of Synodality》其中一句「It (Synodality) is a process of giving up one’s powers, privileges and positions for collectively discerning the mission of the Church」《公教報》中譯題目為《同道偕行的故事》,此句被譯成「它是放棄一己權力、特權和地位,為了共同明辨教會使命的過程」。當然,特權(privileges)實在不必,但神權及神職身份可以放棄嗎?

二、12月19日《A time to partake in washing the feet》中這句「In the new way of being the Church, it is not the clergy but the people of God who are the protagonists」(中譯題目為《這是參與洗腳的時候》,此句被翻譯成「在這個新方式中,教會內的主角不是司鐸而是天主子民」)。但「主角」這詞可有很不同的意義,領導者稱為主角,受關懷者也稱為主角。梵二教會憲章第一章指出教會的主角是天主,第二章指出天主的子民是天主的愛的對象,第三章指出神職領導天主子民。

SE社論不斷闡釋Synodality就是要求神職界放下權能、放下身份,敢問這是否對Synodality的正確理解?信理部屬下的「國際神學小組」於2018年經信理部認同,由教宗批准頒佈的文件「共議同行的真諦」,不是更有權威,更正確,更尊重教會的歷史,更符合教會的聖統信仰?我希望教區當局能清楚解釋此問題並領導我們走上「共議同行」的正確方向。

註:

  1. https://oldyosef.hkdavc.com/?p=1749
  2. https://oldyosef.hkdavc.com/?p=1755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